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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再出楼市托市新政单套144平方米以下契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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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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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起,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购房新政,其中一条是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昨日从贵阳市房管局获悉,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也在税收优惠政策之列。

  为切实提高贵阳市居民消费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宽松的购房环境,日前,省财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有关问题,这也是贵阳市继部分银行实行首付2成、利率优惠7折以及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又一购房利民措施。

  据贵阳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结合贵阳实际特别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在1.2以上;其次,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第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指在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测算数据为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1.44倍以下。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测算、报批后,将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针对首次购房证明难以核实的问题,《通知》也明确,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凡是2008年11月1日后购房的消费者,只需携带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到贵阳市房管局档案室办理即可。

  以今年上半年公布的两城区一类地段(中华北路、中华中路、博爱路、护国路等)高层建筑均价5820元/平方米为例,在该地段购买一套符合条件的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契税税率调整前应交税款为10476元(120×5820×1.5%),调整后所需交税款为6984元,比之前省3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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