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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秋房交会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契税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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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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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在下周四(15日)举办的2009年重庆秋季房交会期间,普通住房交易契税将按0.5%征收,别墅契税按照1.5%征收,普通二手房营业税免征。该政策执行时间从2009年10月15日—10月29日,共计15天。相比于平时商品房交易的普通住房契税1.0%;别墅契税3.0%的情况,契税收取额度减半。

  普通住房契税减半

  市国土房管局透露,本次房交会是我市举办的第24届房地产交易会,也是在我市经济逐步回暖时期举办的大型房交会。该房交会由市国土房管局、南岸区政府与北部新区管委会主办。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商品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并成交的,契税按0.5%征收,非普通商品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和联排别墅)按1.5%征收。

  据了解,目前的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征收,如果减半为0.5%,总价50万元的普通住房,可省2500元。“和往年房交会相比,这次房交会的优惠政策,除了延续春交会把洋房纳入了普通住房的范畴外,就是取消了商业用房的税收优惠。”市国土局透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正常情况下,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含写字楼)交易契税按照3%征收,这次房交会不再优惠。

  二手房免营业税

  在二手房方面,也有优惠政策,市国土房管局透露,在房交会期间通过买卖成交的普通二手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以下同),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和联排别墅,以下同)按1.5%征收。普通二手住房免征营业税,高档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目前的二手房市2年以内的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2年以上的,免征营业税。有房产专家算了一笔账,一套买时总价50万元的房子,如果年限没有达到2年,以70万元成交,那么房东赚的部分是20万元,对这20万元就要征收5.5%的营业税,也就是11000元,但这次房交会上,免征普通二手房营业税,完全能节约这笔钱。

  优惠时间达半月

  “本次房交会的政策执行时间为半个月,从2009年10月15日—10月29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参展企业的商品房要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日期间成交,并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没有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的将不能享受优惠。

  对于二手房,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报并取得收件受理单。市国土房管局还强调,对于新建商品房,只对参加现场房交会和网上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给予优惠。“是不是参加了房交会的开发商,市民可以到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查询。”

  区县设五分会场

  市国土房管局透露,这次房交会,由于开设了五个分会场,他们的优惠政策可以比次执行,由于各自房交会的起止时间不一样,但原则上他们的时长都可为15天。

  据悉,五个远郊分会场分别是万州、黔江、永川、江津、长寿,参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计大约有150家。江津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5日—18日;永川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6日—18日;万州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7日—20日;黔江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7日—22日;长寿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23日—25日。

  附:2009年秋季房交会房屋交易税收政策(全文)

  本次2009秋季房交会期间执行以下税收政策:

  1、二手房

  (1)在房交会期间通过买卖成交的普通二手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以下同),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以下同)按1.5%征收。

  (2)普通二手住房免征营业税,高档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2、商品房

  (1)只对参加现场房交会和网上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给予优惠。

  (2)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商品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并成交的,契税按照0.5%征收,非普通商品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按照1.5%征收。

  3、房交会政策执行时间(15天)从2009年10月15日——10月29日。

  4、购买参展企业的商品房要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期间成交,并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没有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的将不能享受优惠。

  二手房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报并取得收件受理单。

  万州、黔江、永川、江津、长寿五个分会场可参展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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