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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生到法官的体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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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学校毕业到社会参加工作屈指一算已有15载了,前八年的身份是一所职工医院的医生,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天天的工作,后七年由于兴趣和追求的改变,通过参加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神圣的使命。两种职业的经历、两种角色的转变,使自己对作为一名法官的苦与乐、光荣与困惑、责任与使命有了深刻的体会,当好一名法官实属不易,与医生职业相比,我将法官的要求体会为三个“更要有”。

  一是更要有兼济天下的胸怀与责任。医生本质上从事的是自然科学,可以很超脱,甚至很有个性。但法官不行,仅有独善其身的品格是远远不够的。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更要有现实的工作技巧、灵活的调处艺术;不是生硬的以法判案,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以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教育一片;法官不能就案办案、更要有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官也应该是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家。

  二是更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医生可以是坐堂接诊,可法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的执行人员必须是走村入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调处矛盾,宣法普法,执行案件,不畏山高、不慎路远,甚至冒着暴力抗法的人身威胁,这都是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应有的职责。医生可以通过自己合法的劳动,赚取更丰厚的经济回报,但法官除了工资之外,却不能有其它的经济利益;医生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在不断提升的技术职称上得到了体现,而法官,虽有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但行政化管理的现实却让法官很无奈,很多人工作奋斗了一辈子也只是一名没有任何职级的普通干部,政治和经济待遇不得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它方面的心理落差也不言而喻。

  三是更要有忍受委屈的能力。医生针对的对象是一个人、一方,而法官面对的是两方人,两方意见不一,甚至是矛盾尖锐的人。医生没治好病,病人最多会说这医生水平差,而法官呢?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程度的局限及情绪的影响,当法院作出一份判决时,总有所谓输或赢的一方,输的一方可能就会说法官枉法裁判没有公正处理。其实这有两个原因;一是确实法官本人水平所限,没能做到正确处理。二是按法律的规定此案件只能这么判,但当事人就是不理解。另一方面,医学更注重临床经验的积累,新知识更新相对较少,而法律呢,据粗略统计2007年度司法文件选公布的新的法律法规就达52部。与此相对应的是,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局面造成法官一方面没什么时间来学习,另一方面,法院经费的窘迫造成法官没条件去参加各种原本必须的培训和学习。同时,法官为能正确断案、化解矛盾,还要通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风土人情、乡规民俗,不是全才,但当事人多么希望法官就是个洞息一切、明察秋毫的“神”。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表面风光的背后确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但无论怎样,就如一首歌所唱到:既然来当兵就知责任大,你不站岗我不站岗,谁来保卫祖国谁来保卫家……。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光荣而又神圣的职业,我们就应为自己的选择而坚守信念,用我们甘守清贫、勇于奉献的默默行动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大厦添砖加瓦。等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真正实现的那一天,我们会说:我为有幸投入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而自豪,我为是一名人民法官而骄傲!

  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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