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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近半民事案调解或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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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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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对夫妻闹离婚闹上法庭,法官考虑到双方婚姻基础较好、离婚系一时冲动,多次耐心劝解,尤其考虑到女方的面子观念,说服男方捧着鲜花将女方接回家,使本来要离婚的当事人和好如初。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们更注重通过调解说理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而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

民事审判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耐心细致的调解可以消除诉讼纷争的症结,既能从事实上又能从思想上、心理上彻底解决矛盾和纠纷,能大幅度降低上诉率、上访率和缠诉率,提高自动履行率,减少了因判决而产生的息诉服判等后续工作的压力,既减少了诉讼环节,又节省了诉讼资源,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现今,武汉两级法院都有一套独到的调解心得: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总结出“用准法律、站准坐标、找准症结、摸准脾胃、看准火候、借准外力”的“六准调解法”;市中级法院民二庭探索出了“站好位、把好脉、掌好度、开好方、用好法”的“五好调解法”;基层法院也总结出不少好的调解方法,如心态透视、情理共融、案例疏导、法制教育、沟通解怨、亲友旁助、良知启迪、反向借力等,各具特色。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武汉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1964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3416件,当事人经法官大量细致的调解后主动撤诉的2475件,调、撤案数占到结案总数的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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