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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超国民待遇”有损公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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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这个规定已经实行了好几年,是由市教育局下达的红头文件,系根据当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扶植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制定。网友感叹,这真是“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啊!”(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显然,对那些在相同环境下竞争的孩子来说,深圳出台的这种加分政策,构成了对其他考生的平等权利的侵犯,给金融高管子女加分,无疑是政府赋予特定人群以“超国民待遇”。

  按照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加分逻辑,这一政策同样可以扩展到其他社会阶层。必须承认,即使是生活于底层社会的清洁工人,也是深圳需要的“人才”,如果没有他们,这个城市恐怕不出几天便会臭气熏天。然而,为什么不见政府出台一个“惠民政策”,为清洁工的子女加分?如此厚此薄彼,只能说明相关政府部门不仅擅权,而且势利。

  事实上,长久以来,一些政府部门滥发“超国民待遇”已屡见不鲜。比如,两年前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台措施,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福建漳州市教育局给百位纳税大户“中考子女加20分”的照顾……这些以扩大招商引资、留住所需“人才”或“财人”为名进行“特权赠予”,难免让人为权力与资本眉来眼去扼腕叹息。

  显而易见,这种始于政府部门的“特权赠予”不仅损害社会公平,更会自上而下异化这个社会的伦理风尚与底线公正。明眼人都知道,政府部门随意施予的逻辑背后,归根结底仍是对法治缺少尊重或者口是心非。对那些正在享受“特权赠予”的人而言,危险更在于,你今天能从政府部门的随意行为中获得某种好处,将来也可能因为另一个随意行为受损。在此意义上,有理由相信,只有持久的公平正义,才有可能真正为一座城市留住人才,并让他们奉献劳绩,安心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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