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抵押权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22 08:30
人浏览

  抵押权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具体实行不同等,质押权和抵押权是存在约定的,而留置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质押权人与抵押权是按照行使留置权的方式是需要对到期债务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有权对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一、抵押权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抵押权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

  二、怎样行使留置权

  债权人主动行使。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请求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如果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三、抵押权的作用是什么

  抵押权最大的作用就是担保债权,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价值。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其担保效力最为可靠,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就可以发挥其使用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