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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人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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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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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役权人包括的内容是设立地役权地役权的权利人。地役权的分类包括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内容为标准的分类等。

  一、地役权人包括的内容

  地役权人包括的内容是:地役权人是指设立地役权的权利人,与地役权人相对的供役地权人,即提供设立地役权土地的人,该人享有对土地的真正使用权,设立地役权后该土地的使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地役权的分类

  1.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法律快车提醒您,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而非单纯的容忍义务,又称不作为地役权。

  2.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以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是否继续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前者指权利的行使无须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而权利却能不间断地实现的地役权,道路与设施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权利人在持续地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一般均为继续地役权。后者又称间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每次都需要由权利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否则无法实现其权利的地役权。

  3.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存在是否表现于外部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存续,能自外界得以知晓,有外部事实予以表现地役权,如通行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等。后者是指权利的存续,不能从外界予以认识,无外部事实作为表现的地役权,如埋设地下管线的地役权、眺望地役权、采光地役权、特定营业禁止地役权。

  4.以地役权的内容为标准的分类: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

  (2)有关水的地役权。

地役权人包括

  三、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利用供役地的权利;

  2.从事必要附属行为或建造必要实施的权利;

  3.地役权终止后取回设施的权利;

  4.享有基于地役权的物上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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