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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换外壳行货手机险失“身份”经调解免收维修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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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网消息(苏仁文)本来买的是行货手机,保修也是名正言顺。可谁知,为了手机美观,自己私下换了个外壳,商家就不认账了。这让古田的陈小姐懊恼不已。

  5月26日,古田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陈小姐的投诉称,5月初,她在某正规手机店购买了一款诺基亚的行货手机,价格798元。后来,因为觉得手机外壳颜色太单调,于是她私下换了一个色彩鲜艳的外壳。可谁知,手机使用不到20天,屏幕就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陈小姐带着手机和购机凭证来到该店要求进行保修。而该店维修人员在对手机进行检查后,发现该手机外壳曾经更换,同时手机内部无进网许可证,虽然陈小姐有购机凭证,但由于手机没有进网许可证,就无法证实该手机的真实“身份”,有可能是“水货”,而商家肯定此前卖给陈小姐绝对是行货手机。因此,商家拒绝包修,并提出如果陈小姐要维修,需缴纳300元维修费。陈小姐交涉无果,只好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确认陈小姐的确从该店购买过一款正规渠道的诺基亚手机。随后工商人员与厂家取得联系,在厂家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证实该部手机确实是行货手机,只是由于该手机的进网许可证粘贴在手机外壳里面,随着手机外壳的更换,进网许可证也随之消失。在确认手机来源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手机尚在保修期内,因此商家有义务免费为消费者维修。经过协商,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保修手机。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信息类产品时,在保留购物凭证的同时,不可随意自行拆装,以免丢失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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