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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种子公司赔偿胡市镇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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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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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镇陈XX等32 户村民于2003年3月18日在泸县种子公司购买 П优杂交水稻种80斤,播植田间发芽率为40%-50%。农户投诉到龙马潭区消协,经调解,由经营者免费提供补种种子,并补偿农户车费、误工费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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