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铺缩水 消委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4:58
人浏览

商铺缩水 消委维权 ----眉山市消委会成功预防、化解一起群体投诉事件

今年六月中旬,眉山城区4位消费者代表20多位消费者拿着某生活广场商铺购买合同到市消委会。投诉眉山某房产开发公司购买的商铺在接收时与《购房合同》所载面积有差异,开发商不按实际面积结算和未按合同规定交房,请求消委会帮助解决,并说如果不能解决好,将动员更多购买该商铺的消费者到市政府上访、投诉。消委工作人员见此情况,为不引起群体上访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及时汇报,研究应对措施,分工落实责任,提出化解纠纷预案。为此,消委会工作人员分别找消费者和开发公司了解情况,经调查:某开发公司于2009年8月中旬,预售给刘某、谭某、刘某某眉山某广场商铺,并负责装修,约定2010年2月底交付使用。消费者按合同交清了商铺购房款和统一装修款,但开发公司到期却未能将商铺交给消费者,同时商铺的每间铺面与合同约定差了3—5平米不等,且开发公司又不按照合同约定给消费者总金额百分之三予以赔偿。双方自行通过多次协商和电话沟通均不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市消委会了解事实后,又会同市房管局组织开发商与消费者调解。经反复协商,形成了调解协议:一、经营者要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二、商铺面积有专业资质测绘部门证明存在差异。三、开发商因在建设过程中调整红线出现面积差异是内部原因,多收缩水面积和迟交商铺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开发商10日算清退款。四、消费者在调解、协商期间不得到有关部门群体上访、投诉。
调解协议达成后,开发商积极想法筹措资金,安排人员落实协议各项条款。目前开发商已全部按协议兑现合同,消费者拿到了退款,平息了消费纠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