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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退钢瓶押金  消协出面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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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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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张某到叙永县消协投诉,称液化气经营者拒绝退还自己的液化气钢瓶押金,请求消协为其主持公道。

2004年7月,张某使用叙永县环城大道某液化气配送门市经营的液化气,当时经营者匡某要求消费者张某交了120元的液化气钢瓶押金,并在所开单据上注明退钢瓶时退还押金。现张某安装了天然气,便于2006年12月底带上钢瓶和单据,要求经营者按约定退还押金。怎料经营者匡某称张某使用时间过长,且该钢瓶已生锈,当即拒绝退还押金。气愤之余,消费者张某投诉到县消协,要求经营者按约定退还押金。

叙永县消协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消协工作人员深入浅出地宣传消法和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营者退还了消费者张某液化气钢瓶押金100元。

                    刘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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