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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消委为两位美容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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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山县消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美容而造成的消费纠纷,为两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目前,该美容中心因涉嫌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营山县工商局的立案调查。 2011年4月13日,营山县12315接到两名消费者的投诉,称其在营山县某美容中心做纹眉、漂唇等美容项目,共用费用6000.00元。“美容”后,并没有达到美容中心承诺的效果,反而出现了面部发炎、眉部化脓、嘴唇红肿等异常病症,遂进入县医院治疗。期间,两名美容消费者多次与美容中心协商,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接诉后,营山县消委向该局领导汇报了此情况,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调解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发现,该美容中心开业至今未办理任何证照,从事美容的美容师也无任何资质。了解情况后,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美容中心退还两名消费者美容费用6000.00元,并赔偿两消费者前期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6000.00元,共计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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