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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上衣出问题投诉获赔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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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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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1日,消费者刘女士在县城某干洗店洗了一件纯毛上衣,拿回家后才发现袖子上有一块地方掉毛严重,底子都露出来了,于是刘女士拿着衣服找到干洗店给个说法,干洗店以刘女士拿走为由,不予答复。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刘女士于6月12日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干洗店进行了联系。干洗店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是洗前就这样的,刘女士说洗前工作人员详细看了,说没有问题,洗后出了问题,不是你们的责任难道是我自己的责任不成?双方为此争执不休。根据《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造成衣物损坏、串色、染色、遗失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干洗店赔偿刘女士由此造成的损失100元,刘女士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广饶县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干洗衣物时最好到正规、有信誉的干洗店洗衣物、不要只图价格便宜或送取方便;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应当详细查看衣物的破损、少扣、色差等瑕疵及干洗后可能发生的后果,要看明、讲明,并在取衣凭证上写明;如衣物有严重污染损、消费者应当面向经营者问清楚是否能完全清洗干净或能达到什么效果,双方都应在收据上注明清楚;双方都要仔细检查所洗衣物、如有异议当面提出。有的消费者在取衣时并不会仔细查看衣物,等回家后细看才发现洗涤的问题,可这时回去理论却很难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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