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河口区消协提醒:购买打折商品要注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5 23:00
人浏览

  眼下各类商品正是销售淡季,河口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打折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 保持理性购物的心态选购商品,不要单凭价格决定消费,更要注意商品的内在品质,精挑细选后再决定购买,另外,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发票内容,如果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字样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理商品是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的。  

  二、务必提高警惕,有的商家把商品的原价提高了几倍,再以打折的名义销售,甚至以所谓的“跳楼价”、“破产价”之类的措辞引诱消费者上钩,从中赚钱。  

  三、 有的商家以虚假的打折诱导消费者,在打折的后面加上“最后一天”的注脚,以哄骗消费者,“最后一天”成了“天天都是最后”。  

  四、 要注意提防“买一送一”等类似的陷阱。这种宣传有很多带有格式条款性质的虚假宣传,真正给予消费者实惠的并不多,有的只是为了诱导消费者购买其所销售的物品。具体表现为有的“买一送一”要求消费者购买的物品是大件商品,但是赠送的只是不值钱的小商品。还有的“买100送30”等,送的是购物券而非现金,目的是让消费者循环购物,最终受益的还是商家。 

  五、 购买反季商品时要注意选择,保证品质后再决定购买,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的三包期的起算日期从购买日算起,而消费者在购买反季商品后,一般当时是不使用的,等使用时出现问题,虽然使用时间不长,但是从购买日算起已经超出了三包期,致使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李佑文 王承青)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