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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消委会警示:谨选消费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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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市场竞争也随之激烈,于是商家推出了一系列消费方式。部分消费方式从表面上看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实惠和方便,但更多的事实是商家为自己的利益上了多层保险,使消费者的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最后不得不完全丢矢。近日宜宾市消委会在受理投诉中集中反映的两种消费方式作如下分析,以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以理性的心态和科学的方法选择消费方式,不要盲目的走进商家设计的消费误区,保证自己的权益得以维护。

一、预付式消费:此方式是让消费者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购买“会员卡”或“现金卡”,商家在其上面给予消费者以单次消费次数多出10%左右套牢消费者。提前支付的现金少则300元、500元,多则几仟元。这样商家提前获得利润,而此时,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保障就成了未知数。如:有的商家由于经营不善将公司转让给另外的经营者,但是又没将消费者的权益一同转让,预以交待,这样一来消费者的权益就无人承担,原来的商家转让后推给现在的经营者,而现在的经营者又不承认;更有甚者,就是商家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携款潜逃,到时连被投诉主体都没有。特别是美容美发、家政服务行业尤期多见。

对此,消费者选择该种消费方式时要慎重,一是要了解商家的实力和市场信誉度,以及经营现状,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发票、收据等物证,以便日后维权所用。

二、网上购物:此种消费方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要是以诚信经营为依托。但是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全的情况下,有一些经营者利用了消费者喜爱购买低价位产品或者市场上不能购买得到的产品,在网络上发布销售信息而骗取销货款。而许多消费者往往又是在网上看到某些商品的价格比当地低许多或是在当地买不到而采取上网购物,最终是将钱汇出后迟迟得不到商品或是商品质量、性能与实际宣传差别很大,再者就是商品“三包”权益无法保障。从维权程序规定,在商家所在地管辖机关投诉对消费者来讲非常不便,难度很大,所有的权益都难以保证。

因此,消费者谨慎网上购物,特别是与市场价格相差太大的商品应理智对待,慎重选择该种购物方式;同时要认真识别网站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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