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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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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国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当天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立即予以实施。表明国家的态度以及做出行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反分裂国家法有哪些规定问题的解答。

  一、反分裂国家法有哪些规定

  一部解决台湾问题的“授权法”

  《反分裂国家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实施反分裂国家的法律措施,特别是依据该法规定需要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时,该法规定,由国务完、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一部尊重人权的 “人权法”

  《反分裂国家法》从和平统一祖国的立场出发,立足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即便是在肯定使用非和平方式来实行祖国统一目标时,也把台湾同胞和在台外国人的权利作为该法所要尊重和保障的最重要的法律利益,体现了该法作为人权保障法的特性。

  一部“反分裂国家”的“特别法”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士完整一直是我国立法的根本宗旨。在我国现行宪法、国防法等法律中,都有关于反分裂国家的法律原则的规定。现行刑法第103条还将分裂国家行为确定为一种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所以,反分裂国家的立法在我国是有着深厚的宪法和法律基础的。

  一部“政治法”

  《反分裂国家法》旗帜鲜明地表达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政治主张。并且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一部“和平宪法”

  《反分裂国家法》虽然不是通过宪法制定或修改程序来定的,但是,从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2896票赞成、2票弃权和3票未按表决器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的结果来看,该法律实质上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宪法”一样的民意基础。

  二、反分裂国家法的亮点

  《反分裂国家法》的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提出“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大陆向“台独”先发制人

  由于有对蔡英文当局藉由“修宪”,可能滑向“法理台独”的疑虑,所以大陆这次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把丑话说在前。

  其中,出席座谈会份量最重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就把话说明白:“台独分裂势力误判形势,不断挑衅,严重挑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必须坚决遏制打击”;“台独是绝路一条,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栗战书谈话最重要的意义是,人大常委会有权授权“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可以监督中央军委会在执行行动时,符合第九条规定“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人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

  以上内容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反分裂国家法有哪些规定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反分裂国家法是在2005年制定,说明我们国家对于国家的统一是非常重视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法律快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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