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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主体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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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罪名的认定是有一定的要件的,同时我们可以看行为人侵害的法益是什么,如果在行为当中,我们看一个要件是怎么样的,看是否构成这一罪名,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问题,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挪用资金罪主体怎么认定

  一、挪用资金罪主体怎么认定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厂]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二、挪用资金罪的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挪用资金罪主体怎么认定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有些罪名是不同罪名,每个人都可能构成该罪,但是有的罪名是特殊罪名,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看主体是怎样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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