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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少年审判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5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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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思路,在心理疏导上下功夫,不断摸索贯穿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全过程的防控犯罪工作模式,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截止11月10日,该院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13件19人,其中盗窃10件15人,抢劫2件3人,破坏生产经营1件1人。判处5-7年2人,判处5年2人,判处3年以下9人,判处拘役2人,判处缓刑4人。

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组织机构。该院院长唐孝贵担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成员及法警大队长为成员。投入20万元资金按最高院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开展法庭教育和帮教悔过自新等融入社会工作。选择有管教未成年人经验、善于心理疏导、能融入未成年人心态的法官担任审判长,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了解未成人的成长全过程,查找遇到挫折的关键和犯罪根源,运用与未成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不厌其烦的疏导沟通,推心置腹的交流对话,使受挫的未成年人清醒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而深表后悔。

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为提高“少年模拟法庭”的质量和效果,该院组织学校师生到法院参加庭审观摩,在学生中挑选 “少年模拟法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法警、配备相关人员的服装等,选择针对少年生活的典型案例作为“少年模拟法庭”的培训教材,经过培训后邀请青年团、妇联、工会,电视台同时开展巡回开庭审理,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通过上述社会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目前,该院已深入8所学校“开庭审案”,受益师生达1.6万余人。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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