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2 05:43
人浏览

  刑事诉讼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附带民事案件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出现了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对案件中止审理,那么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范本要怎么书写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范本

  (××××)×刑×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______〕××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写明需要中止审理的原因)。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由辨析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再恢复审理。但我国刑诉法对此没有规定,只是相关司法解释有所涉及,特别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和第204条分别规定了“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逃脱”、“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或可以中止审理。前述情形中,“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应主要是指灾害、战争等,此外,笔者认为还有其他可以中止审理的事由有待研究,下面简析之。

  1、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件结论为根据的。必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结论为依据的,其他刑事案件未审结,应中止审理本案,我国台湾地区对此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可借鉴。有个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刑事案件能否基于其他民事、行政案件未审结而中止?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都是可以的,我国大陆法学界“刑事优先于民事”的观点根深蒂固,少见这样的思想,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实践中,刑事案件的审理应以民事案件结论为根据的情形是存在的。如a起诉指称b在与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c结婚,构成重婚罪;而b已向法院提起确认与a婚姻关系无效的民事诉讼,则a告b案应中止审理,待b与a关于婚姻关系确认的诉讼审结后再回复审理a告b之案件。

  2、自诉人死亡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我国民诉法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笔者认为,这值得刑事自诉制度借鉴。自诉人死亡的,应征求其继承人的意见是否愿意代表自诉人参加诉讼,如果需要时间较长的,可对这段期间应用中止审理制度。

  3、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确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规定,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确认的,可以中止诉讼。有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中止程序也可借鉴。笔者认为,该情形如果确实耗费时间太长,适用中止审理也未尝不可。

  4、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近年来新兴的刑事纠纷解决模式。由于刑事和解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且被害人及被告人都同意才能进行和解,推迟这类案件的审理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即使影响,也是当事人自愿接受的),所以,笔者认为可以中止审理。

  5、个人事务。有学者认为,被告人因个人事务如升学、准备参加重要的商业谈判等无法正常参加诉讼的,经批准,可以中止诉讼。对此,笔者不太认同。诚然,法外容情,但遇到前述情况可更改开庭日期,不应中止审理。因为处理这些事项所需要时间不长,也正是由于其紧急性才允许因此而更改开庭日期。

  还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案件具备了中止事由并不必须中止审理呢。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应当免除刑罚的,可以进行缺席审判。这样没有实际侵犯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却可以提高审理效率。但对于判决为定罪免罚情形的,应允许当事人将“缺席审判”作为申诉理由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不同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以下三种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对于辩护人当庭拒绝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及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亦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范本的相关内容。综上,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裁定书要写明被告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中止审理的事由等,中止审理之后还可以再恢复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