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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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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会发生行政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不满的诉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补充

  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同时还应当判断,是否因不能归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能考虑相关情况,以至于被告需重新收集、提供证据才能说明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审慎履行了行政程序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和审查责任而未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发现这种理由和证据,因而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考虑该理由或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准许行政机关补充证据就具有正当性。如果人民法院在此不予准许,那么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就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就丧失了抵御损害的一般手段。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行政机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

  三、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

  综上,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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