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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征收民族自治地区挂牌公司挂牌费用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0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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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暂免征收民族自治地区挂牌公司挂牌费用的公告,下文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首届整理的公告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关于暂免征收民族自治地区挂牌公司挂牌费用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5〕3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支持民族自治地区企业发展的力度,减轻民族自治地区挂牌公司费用负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注册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5个民族自治地区的挂牌公司挂牌费用(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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