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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自查 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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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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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危机 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自查“排雷”


(本网讯)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一场全国范围内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风险排查活动即将展开。

近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08年信托公司峰会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会上表示,信托公司应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对所开展的信托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对有风险隐患的项目提前制定处置预案。

与此同时,刘明康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做好信托产品对成熟自然人和机构投资人的区分,不得向脆弱的自然人推介信托产品;要严格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开展业务活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用自有资金去垫付信托产品。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银监会去年年初下发《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强调信托公司应“压缩固有业务,突出信托主业”。办法同时规定,信托公司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人数将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数的限制,但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刘明康在讲话中指出,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特殊时刻,要用世界眼光,从我国国情和信托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出发,准确判断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滑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应对,增强做好信托公司经营和监管工作的信心。
他认为,要抓住机遇,努力拓宽信托公司的业务渠道,鼓励信托公司继续开展银信合作,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为银行发放兼并、重组贷款筛选项目,为兼并、重组交易双方提供有关的投资银行服务;积极拓展有现金流并且有牢固第二还款来源保障的项目,拓宽信托产品的范围,为拉动经济服务;积极参与新的担保融资体系建设。

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会上则指出,作为监管者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共同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挑战,脚踏实地地去解决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今明两年信托公司要着力提升资本实力,提足拨备和赔偿准备,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确保2009年成为信托行业平稳发展年。

会议还透露,截至2008年11月末,全国54家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达871.08亿元、管理的信托财产余额达13325亿元,实现净利润90.74亿元。(记者 但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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