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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对企业年金进行积极技术和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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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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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金立新报道 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日前强调,信托公司对企业年金业务要深入研究,积极进行技术准备和业务准备。

高传捷说,信托公司要完成好企业年金的管理工作,必须牢牢树立“诚信”观念,要建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鲜明行业特色的信托文化。要大力提高自身管理财产和防范各项风险的能力,完善治理结构,避免大股东或者是内部人的恶意操控,规避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风险;依法合规运作,保证财产的独立性,确保广大受益人的养命钱安全、增值;要加强信息披露,全面接受受益人的监管。与此同时,信托公司还应提高自身竞争力,一方面,要认真进行战略性思考与研究,准确定位,完善战略规划部署;另一方面,对企业年金业务要深入研究,积极进行技术准备和业务准备。

据悉,去年,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确定了我国企业年金的“信托型”的管理模式。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检查信托公司工作时特别强调指出,信托公司要认真研究年金信托业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信托业务的运行规律运作,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风险管理技术。一段时间来,各信托公司积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研究并介入到企业年金的管理中。为确保信托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年金信托业务,银监会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开办年金信托业务的公司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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