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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手术让她高位截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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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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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讯(记者 庄会良 通讯员 梁作升) 日照市的赵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2003年的一次意外摔伤加一场医疗事故 ,使其变成了高位截瘫。自此,赵女士踏上了长达5年的漫漫维权路。今年4月26日,历经中院、高院、最高院的多次审理,赵女士最终拿到了补偿。

  赵女士是日照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的一名普通职工。2003年12月24日清晨 ,赵女士在上班路上不慎摔伤,被紧急送到某县人民医院救治。不料术后她总感到手术部位庝痛难忍,检查发现竟有一枚钉子穿刺到赵女士的髓管中。后经多次治疗无效,赵女士最终被确诊为高位截瘫。

  悲痛之余,赵女士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2007年1月5日,她来到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主任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取证。在援助律师的指导下,赵女士将当时手术的某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摔伤在被告处住院治疗 ,双方形成医患关系。被告根据原告病情,给与手术治疗,在手术中存在置入椎弓根钉位置欠佳的医疗过失,经山东省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医方承担次要责任。2008年5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治疗费用120441.02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

  赵女士不服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委托援助律师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8年10月24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增加治疗损失35636.34元。赵女士仍不服,于2009年8月26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经多次调解,双方于2011年4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县人民医院赔偿赵女士48万元。至此一场近五年的维权诉讼官司,终于画上句号。

  作者:庄会良 梁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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