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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怎么确定罪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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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中不存在嫖娼未遂这个罪名,一般来说,嫖娼只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一种行为,不触犯刑法,所以说嫖娼也只能是说行政拘留,而不能说判处刑期之类的。所以,嫖娼未遂是不能够确定罪名的,自然也就不存在嫖娼未遂这种说法。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嫖娼未遂怎么确定罪名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嫖娼未遂怎么确定罪名

  嫖娼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嫖娼未遂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归为犯罪的情况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三、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嫖娼未遂怎么确定罪名的相关知识,对于嫖娼这一类的问题,大家需要区分清楚,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这两点之间的区别是属于比较大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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