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元旦加班拿3倍工资 若单位不支付可申请仲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5 12:02
人浏览

  还有20天就到元旦了,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发布了《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小王就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在元旦三天假里,至少要加班一天。小王犹豫了:选哪一天加班最划算?扬子求职通专家说,1月1日为法定节日,这天加班能拿3倍的日工资。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2010年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假设小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他在1月1日加班,则应得到不低于2000(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平均每月工作时间)×300%=约288元的加班工资;如果小王在1月2日或3日加班,那么企业就可以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2000÷20.83×200%=约192元。扬子求职通专家还提醒,如果公司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小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