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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富药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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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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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富药业和江南大学于2011年6月17日联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张建鹏,要求依法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6167号决定中关于ZL200510123566.4号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决定。

  2011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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