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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该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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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现在司法实务当中往往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法定赔偿来确定。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该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该怎么赔偿

  北京市高院去年初出台了一个《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对常见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在司法上较为适用。

  《指导意见》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而充分地弥补原告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即体现的是“全面赔偿原则”。

  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的范围内,如有证据表明被告侵权所得高于原告实际损失的,可以将被告侵权所得作为赔偿数额。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 要方法有:(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三)法定赔偿。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或者根据案件的
具体情况,依据充分证据,运用市场规律,可以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的,不应直接适用法定赔偿方法。对于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法定赔偿”《指导意见》均有具体的规定。

  《指导意见》中有一条:二审诉讼期间原告损失扩大需要列入赔偿范围的,二审法院应当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就赔偿数额重新作出判决。

  二、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著作权侵权的特征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该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著作权侵权的损失不同于实物损害,如果通过平常的侵权认定是很难确定赔偿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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