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交通事故律师
南宁
交通事故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交通事故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胡钦律师
服务
5228人
好评
218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胡钦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黄柳斌律师
服务
1837人
好评
192
响应
1小时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2号楼12层1208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黄柳斌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傅勇律师
服务
5570人
好评
24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东葛路24一8号凯丰大厦1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傅勇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寿玲律师
服务
934人
好评
213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a2座15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寿玲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服务
1821人
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江南区律师咨询
江南区律师问答
无证驾驶一定是全责么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承担全责?责任认定时有哪些考虑因素?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介绍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快来了解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和相关法律规定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看过
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有何不同?酒驾将面临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而醉驾则会被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驾驶证申领也会受酒驾醉驾记录影响。
#酒后驾车处罚
人看过
汽车肇事逃逸扣多少分
汽车肇事逃逸后果严重!逃逸者将面临扣分、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本文将详细解读肇事逃逸的扣分标准、认定标准及刑事责任,提醒司机们发生事故后应勇敢面对,切勿逃避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
人看过
撞死人没钱赔偿会坐牢吗
撞死人没钱赔偿会坐牢吗?答案是:不会。坐牢与赔钱分别对应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无论赔偿与否,刑事责任依然存在。本文将详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看过
驾驶证怎样帮人扣分
驾驶证不可以帮人扣分,这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文介绍了新考的驾照扣分及超载扣分的具体规定。快来和法律快车小助手一起来了解更多细节详情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人看过
南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对方全责我方无责解决保险工公司能赔偿我方多少少钱
1、、根据责任划分和法医鉴定,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2、受害人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法鉴费,伤残赔偿金(13898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械费。
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自己买的事故保险可以用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本人买的保险没用。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应该是由对方的车主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不具备赔偿能力,或者担心没有人赔偿,就可以用代位追偿。一般车辆都有保险的,对方的保险公司会直接出面,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是很满意,可以直接起诉。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在小区门口掉头,责任划分出小区车辆相撞
在小区内被车撞伤的,应这样维权:当事人可以找交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据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容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但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车险全保,人员无伤害,对方要求误工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还是我们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你好我的车在雪天追尾穿过乡村十字路口前面的车前没有车前车突然停了下来发生事故责任在谁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我的自行车被撞了?人们没事吗?
出了交通事故,可以及时拨打110或122来进行报警,告知事故地点后交警会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122的报警受理范围: (一)受理交通事故报警;(二)受理各种其它紧急危难求助;(三)受理各种交通问题的举报、投诉;(四)受理对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汽车事故,我们的保险赔偿,合理吗?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他完全负责对方的死亡。我对像我这样的保险公司将如何赔偿负有一半的责任
你好,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者被带到交警大队询问后回家;这件事没有处理完肇事者能不能回家?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一般可以通过交通监控找到肇事方。就算对方跑了,可以通过监控找到车主,并进一步维权
后车追尾前车跑后又如何处理自己的手
若是被追尾的,前车的处理方式为: 1、保留现场,及时报警,由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2、注意防止二次事故。打开车辆的应急双闪灯并尽可能远地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三角板或反光筒; 3、事故当事人进行协商或由交警调解决定赔偿事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诉至法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江南区交通事故在哪儿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事故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资料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以下资料: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南宁机动车车祸该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进行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进行索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南宁交通肇事全责怎么鉴定
交通肇事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南宁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各一半的责任处理方法如下: 1、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的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 2、双方余下超过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宁交通肇事次要责任鉴定标准
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南宁机动车车祸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南宁电动车绿牌可以在深圳开吗?
深圳电动车要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在深圳,电动二轮车只有备案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如果上路行驶,将会面临扣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在南宁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时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而70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能得到多少赔偿?
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工资的标准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能得到多少补偿?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的赔偿范围有: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马山县律师
横州市律师
武鸣区律师
隆安县律师
宾阳县律师
邕宁区律师
上林县律师
良庆区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江南区律师
兴宁区律师
青秀区律师
河池律师
百色律师
贺州律师
来宾律师
崇左律师
玉林律师
贵港律师
钦州律师
防城港律师
北海律师
梧州律师
桂林律师
柳州律师
南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