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征地拆迁律师
昆明
征地拆迁
法律知识
晋宁区律师咨询
晋宁区律师问答
物业如何处理装修违建
当遇到装修违建、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多收电费等问题时,物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物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措施,帮助您了解物业的职责和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纠纷处理需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及时在征地前的告知、听证等阶段提出意见,如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承包地征收可以强拆吗
承包地征收能否强拆,赔偿标准是多少?本文将详细解读承包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包括征收情形、程序和赔偿标准。快来了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政策
人看过
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征地拆迁补偿
太低怎么办?本文将详细指引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让我们一起探索答案,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带您寻找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补偿
人看过
小区违建归哪个部门管理
小区违建归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小区违建可以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不拆除违建会给居民带来的安全隐患包括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等。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你好老房子在昆明火车站附近被拆除46.6平大概可以补偿多少钱?
1、商品房被拆后的赔偿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昆明征收怎么样给安置费
征收补偿与征收安置有区
昆明征地该怎样给赔偿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农村房屋被村部强拆,没有赔偿怎么办?
法律分析:要强拆,农村的无主房屋和倒塌房屋,还有违建房,强制拆除,没有任何补偿。对于因征收项目施工导致坍塌的房屋,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要求政府进行对无房农户进行安置。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乡下拆迁,两个女儿户口都在
您好,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呢
是否有权将松茸山承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应该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年政府不解决房屋拆迁问题,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从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划分的话,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有发布《征地前告知书》或者《拟征地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利,向他们送达听证告知书;第三阶段工作主要有组织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昆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什么是昆明市土地取得的税费,税率是多少?
定额税率的算法:按照法律规定的定额计算即可。例如,对于城镇土地使用,我国现行定额税率,一般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我在昆明包了地做养殖业,现在他们要强制拆,我应该怎么处理
既然是合法的养殖场,说明相关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无论是哪个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要“强拆”呀?是不是这家养殖场所占土地依法被征用,或者因为环保问题需要将养殖场依法迁出,而因为相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了所谓的“强拆”的情况的发生呀? 如果是,那么需要被强制执行的,应该由人民法院负责,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联合执行,城管部门不可以单独进行“强拆”,否则,城管部门嫌疑越权执法! 如果是,那么需要被强制执行的,应该由人民法院负责,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联合执行,城管部门不可以单独进行“强拆”,否则,城管部门嫌疑越权执法!
昆明城中村拆迁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看当地的补偿政策及拆迁公告
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有:1、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2、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你好,征地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其他的补偿标准则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是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昆明铺面拆迁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您好,根据案件类型来计算
昆明别墅拆迁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你好,具体是什么事情
在昆明郊区购买宅基地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想正规买到宅基地,需要通过村委会批准。一般都是村民商量好转让的价格,之后向村委会进行申请,得到批准之后宅基地就可以转让到买家的手里面的,更是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可以说手续是非常齐全的。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安宁市律师
晋宁区律师
禄劝县律师
富民县律师
呈贡区律师
东川区律师
石林县律师
寻甸县律师
西山区律师
宜良县律师
官渡区律师
嵩明县律师
盘龙区律师
五华区律师
普洱律师
迪庆州律师
怒江州律师
德宏州律师
大理州律师
楚雄州律师
西双版纳州律师
红河州律师
文山州律师
丽江律师
保山律师
临沧律师
昭通律师
玉溪律师
曲靖律师
昆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