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区物权律师

济南
小区物权
济南律师-周雪林律师
服务 60人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汉峪金谷产业金融大厦A4-4-29层
经验丰富
周雪林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济南律师-李燊律师
服务 19人好评 15 响应 1小时
普法先锋
李燊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济南律师咨询
济南律师问答
小区外红线内地上规划车位归属?
法律分析:由于车位与其他建筑物共享了小区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要明确其权利归属,应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即在小区的范围内,若为专有部分,则开发商可将车位(库)单独出售,也应单独为其进行物权登记;若为共用部分,则开发商无权将车位(库)单独出售,车位(库)应为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无须单独登记以公示。 而具体哪些车位属于专有部分,哪些属于共有部分,对于物理状态及所处位置不同的车位而言是不同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屋檐下的使用权不属于自己家?
因小区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八户业主,这样合理吗?有相关文件吗?
你好,这个属于共有部分来的,所以是业主共有来的。共有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
我们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属于我们业主还是开发商但是开发商办不出证来,是不是我们才是合法的投资人
小区地上停车位到底归开发商还是业主,需视情况而定: 1、要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 2、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属于市政所有。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谁管 1、如果车主是在小区内发现公共停车位被占用,车主可以直接向小区的物业进行举报,物业的工作人员就会解决问题; 2、如果是在公司或者是学校的话, 找相关的责任人即可,比如门卫或保安; 3、如果是在城市内部发现了非法占用停车位情况,车主可以找到城管的流动执法车,或者是拨打城管的电话,也可以拨打交管122的电话; 4、车主也可以拨打110的报警电话,这种方式简单快捷,警察会直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你好我买的房子一楼东户有物业用房,请问这物业用房在我们的公摊范围之内吗?
一般情况下物业用房属于公摊。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br>法律依据:<br>《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br>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br>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br>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楼下占总楼上空调位置
你好,起诉要求拆除,这是侵权行为。
请请问一下,已交付的小区绿地和道路归谁所有?
你好,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农村门口盖车库算违建吗
你好,看地点确定的,比如一般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车库占用公摊面积的,就是全体业主的。
请问在创融麦麦买的车位,是在贵公证处公正的吗?处
你好,车位要分地下和地上两个位置的,比如一般地下能办理产权的属于开发商,地上占用公摊面积的属于业主。
个人住宅三层楼的楼梯面积怎么计算入总面积
你好,楼梯属于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有部分。这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