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律师案例

【肋骨骨折伤残等级提升一级】卢某交通事故索赔胜诉
【审理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凯【案情介绍】2014年4月28日,方某驾驶小轿车沿玉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雨花南路路口向东右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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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骨骨折伤残等级提升一级】卢某交通事故索赔胜诉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成某交通伤残索赔纠纷案取得交通赔偿金
2013年4月12日17时,柳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宁海路机动车道越过道路中心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鼓楼新村路口,遇到成某骑车过马路,两车相撞。该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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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成某交通伤残索赔纠纷案取得交通赔偿金
【交通事故索赔】为成某代理交通事故索赔,取得医药费、误工费和诉讼费结果
案情介绍:2012年3月份,被告李某驾驶苏ALHxxx号别克轿车,行驶至秦淮区长乐路附近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撞上过街行走的行人原告成某,将其撞倒,致使其鼻骨粉碎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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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为成某代理交通事故索赔,取得医药费、误工费和诉讼费结果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金某家属代理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案获得大额交通事故赔偿金
2014年2月26日7时,倪某驾驶浙F1****号重型普通货车沿长深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至1963公里+300米处时,因疲劳驾驶,遇情况后向左急驾方向避让至左侧车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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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金某家属代理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案获得大额交通事故赔偿金
【交通事故】曾某与沈某、黄某、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2013年11月6日,沈某驾驶浙AT****宝马7系轿车沿着钱江三桥由东向西行驶,在向左变道时由于观察疏忽,左后侧与李某某驾驶的曾某的浙C0****宝马5系轿车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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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曾某与沈某、黄某、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俞某与陈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案情分析:审判结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应当赔偿。经过庭审的辩论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方共计赔付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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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俞某与陈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丁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2013年20日,丁某某驾驶苏FDG***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如东57KM+200M交叉路口时,由于观察疏忽,遇情况措施不当,撞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在左转弯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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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吴某某与丁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梁某某、王某某与许某、肖某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案情介绍:2013年1月22日,被告一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板霞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板霞线4.20KM处,逆向行驶,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撞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原告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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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梁某某、王某某与许某、肖某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11年1月16日,被告王某驾驶苏A937xx号红旗轿车,行驶至下关区新民路附近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撞上路边行走的行人原告吴某某,致使其左膝骨折受伤。该事故经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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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吴某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车辆出借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2012年1月,李某借用南京王某的轿车回山东老家过年。李某回家途中在某国道路段,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巴车相撞发生车祸,李某和妻女当场死亡,王某的轿车报
范歆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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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借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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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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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微信支付功能被公安冻结了,不知多久才能解封
微信支付被永久冻结,钱出不来,如果自己确定自己的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以打电话到微信的官方客服进行投诉,申请解冻。微信方面会告诉你具体是哪个部门下达的冻结指示,根据部门的信息,一一上访就可以了。
我来自建邺地区请问学校以托管的名义进行补课上课违法吗?
法律分析:这种做法不犯法,但是违规。其实很多学校都会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特别是初三和高三阶段,这也能被很多学生和家长理解和接受,但是这种补课不应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有的学生学习成绩已经非常好,他们并不需要补课,还比如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无力承担补课的费用。如果学校强制要求必须参与补课,那么可以打电话到教育局去举报学校的这种违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我在江苏建邺,想知道淘宝买东西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江苏溧水外地缴纳的社保不能转入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农耕地附近有多少米能种杨树?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4岁以下的孩子在台球厅工作,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后,事故方要求我们的车主支付额外费用合法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先就已经发生的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发生费用的,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我和村书记签订了土地合同。但我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1990年劳动法规定了招聘年龄的限制
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就业促进法》第26条有明文规定:企事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各种就业歧视。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  从整个招聘启事中,就出现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这样多的问题,虽然涉嫌违法,但是官不究民不问,往往也就没人去管他合法不合法了,这样的现象,太多了,就拿我们这里挨着不远的一个KTV来说,招聘启事更离谱,内容是这样的【招包房服务员、公主、长期招聘,性别要求,女,18---30岁,五官端正,性格大方,身高155以上,月薪保底壹万,上不封顶。】这还不算,就是一些火锅店招个服务员啥的都要附带一条,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可以说现在企业招聘,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没人去追究,自然也就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就好像,是个人都晓得洗浴中心,不是单纯的洗洗澡那么简单,可是那些洗浴中心,照样生意好得很。企业明知限制年龄招聘违法为何依然有恃无恐的几个原因一、以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理由很多企业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在招聘中进行就业歧视,就是因为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所以他们才会进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美其名为,用工自主权。二、官不究民不问往往求职者在遭遇了企业的就业歧视之后,选择忍气吞声,毕竟大多数求职者都是弱势群体,不敢去和大企业对簿公堂,主要原因是害怕被报复,而劳动局和劳动监察部门这些国家机关,谁会没事去找事呢。往往就是放任这种现象的发生。三、把就业歧视美其名曰岗位需要很多企业在面对求职者的拷问时,就会说这是岗位需要,比如楼下火锅店招聘服务员,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我去应聘,老板就对我说,我们招服务员要求,女孩子,你一个大老爷们,不适合,服务员工资不高,你做不久,再说了男孩子通常脾气比较急躁,容易和客人发生冲突,如果你想来我们这里上班,过些时候,店里要招墩子,你可以来试试。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轻描淡写的把性别歧视问题化解得一干二净。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