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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芳律师
郑志芳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恋爱不成杀害女友,被判死缓

其他2012-01-22|人阅读

恋爱不成杀害女友,被判死缓

基本案情:

路某是段某(女)是一对恋爱2年的男女朋友,两人到广州上班后路某就怀疑段某移情别恋。2010812段某与同事张某共同出游,被路某发现。路某当场质问段某为何与男同事单独出游,双方发生争吵。路某把段某拉到僻静处,大骂段某婊子,段某当即提出分手。路某把段某推到在地,骑在段某身上,大声质问段某为什么要背叛他,段某将头偏向一边。路某想干脆杀死她算了,掏出一把折叠刀刺段某的颈部,连刺12刀,致使段某颈动脉、气管破裂。段某当场死亡。路某回到出租屋后跳楼自杀未成受重伤。

辩护思路:

作为路某的辩护人,郑志芳律师认为被告人路某的行为无疑已构成故意伤人罪。在开庭前,郑律师引导被告人父母卖掉房子,同时向亲友借款共筹集了60万元,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主要辩护意见:本案是由于恋爱过程中发生感情纠纷引起的;被告人家属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偿(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也是被告人的意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认罪积极,悔罪意识强烈。

法院判决:

判处路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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