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各种社交软件也层出不穷。这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是时代进步的体现,另一方面也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今天,钱律师就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网恋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
案情简介于某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单女士。二人通过私信聊天,发展为网恋情人关系,并私下见过两次面。二人在聊天中,单女士曾承诺“养”于某一个月。于是,自2018年7月份开始,单女士陆续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的形式每天打钱给于某,每次几百元不等。有时于某出去花钱也在微信上要求单女士“报销”。过了半个月左右,单女士害怕被丈夫发现,觉得给于某的钱太多,也不想再与于某继续保持情人关系,便不再与于某联系,也不再向于某打钱。
于某心生不满,想起单女士曾应于某的要求向于某发过一些自己的裸照,于某便利用手机里的裸照要挟单女士继续履行“养”自己一个月的承诺。单女士无奈之下,继续向于某打钱。在给于某打了若干笔钱之后,于某并没有履行删除单女士裸照的承诺,继续向单女士索要钱款。不堪重负的单女士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律师观点看完这一案例,大家首先会想到:这个于某怕不是构成犯罪了吧?没错,于某确实构成犯罪了,罪名是敲诈勒索罪。在这里,钱律师提醒大家注意,构成犯罪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一个人如果构成犯罪,将终身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如果构成犯罪,则会被开除公职。再比如,一个人如果构成犯罪,将失去服兵役的资格。此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出行,经商等诸多领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总而言之,与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开罚单不同,构成犯罪后果是很严重的。
其次,还有一个问题大家一定很关心:单女士给于某打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首先,单女士在前期自愿打给于某的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次,后期于某以裸照相威胁,敲诈单女士的钱财,此时于某的行为已然构成违法犯罪,故而这一部分钱财属于违法犯罪所得,于某应归还单女士。因此,单女士打给于某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婚姻家事律师慧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