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艺曾是某公司职员。小艺入职不久,该公司老板就以帮小艺办理相关从业证件为由,拿走小艺的身份证。几年后,小艺从该公司离职,一个偶然的机会,小艺得知自己被登记为前述公司股东。经查询该公司档案得知,小艺在5年前就被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因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股东登记未果,小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司登记部门撤销将其登记为股东的那次公司变更登记。
案件结果
法院裁定驳回小艺的起诉。
律师点评
依当时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不动产以外的行政行为作出后超过五年,再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按当时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超过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已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立案的案件,应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