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甲公司系一家木材销售企业,乙公司系一家建筑劳务公司,甲向乙提供木材,乙向甲支付货款,后甲向乙提供了价值50多万的木材,但乙却分文未付,甲向乙催要货款,乙声称工程方未与上游公司办理结算,以此进行推诿,遂委托鲁律师代理,鲁律师第一时间向法院递交诉前保全材料,并与承办法官展开有效沟通,在查封对方公司账户后立案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成功与对方调解,对方在一个月内全额支付了甲公司的货款及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