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镇海区石某某九级工伤案例总结
2012年3月,石某某从老家来到宁波某某电器设备公司打工,工作一直很顺利。2014年1月的一天上午,老石在公司的车间清扫机器设备时,不知情的工友启动机器按钮时,致使老石的腹部、腰部被击伤。
老石的家里人通过法律网站了解吴德朝律师情况后,一家人来到律师事务所。吴律师接待了老石,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老石发生工伤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吴律师对出院记录、影像报告单等病历材料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伤残级别过低,老石的伤情可能构成九级伤残,因此建议老石申请重新鉴定。
接受委托后,吴律师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到企业工商信息、工伤认定书、影像报告单等证据后,先向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正工伤认定,之后向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吴律师陪同老石到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
吴律师帮助老石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向镇海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2015年6月8日,案件开庭,吴律师据理力争,尽力维护老石的合法权益。后双方在仲裁委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7.6万元。
对吴德朝律师的办案结果及办案效率,老石表示十分的满意,并且给吴律师送来了锦旗,表达其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