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倪明学律师
倪明学律师
贵州-铜仁
合伙人律师

曾辉涉嫌聚众斗殴案辩护词

刑事辩护2011-02-22|人阅读

曾辉涉嫌聚众斗殴案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曾辉朋友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曾辉的辩护人。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耐心听取了被告人曾辉的辩解,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

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辉构成聚众斗殴罪,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反对意见。

二、被告人曾辉系从犯。

本次犯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曾辉在聚众斗殴犯罪的过程中所起的是次要的和辅助性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从犯论处,请合议庭依法对曾辉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理由如下:

1、本次犯罪提出犯罪故意的人不是曾辉,而是赵卫国。2006年5月20日,因为赵卫国的舅舅陈强被彭刚敲诈,赵卫国为泄私愤而提出聚众斗殴的犯罪故意,其他当事人包括曾辉没有也不可能提出这样的犯罪故意。

2、组织策划犯罪活动的人不是曾辉,而是赵卫国。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出示的大量证据表明,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是赵卫国主动组织和联系皮均、郝丽娟、王强、龙卫国、曾辉到达犯罪现场,并参与了本次犯罪活动。

3、提供作案凶器的人不是曾辉,而是龙俊。龙俊接到赵卫国的电话后,将水果刀、杀猪刀、西瓜刀、九环刀等作案凶器送到了案发现场,如果没有这些作案凶器,案件的危害后果就会大大降低,同时也将改变案件的性质。

4、提供运输工具并进行驾驶的人不是曾辉,而是郝丽娟。在赵卫国安排下,郝丽娟驾驶车辆将所有当事人送达案发现场,致使本案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得以发生。

5、将对方人员彭勇杀伤的人不是曾辉,而是赵军。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曾辉某自始至终只是尾随其后,没有动用凶器伤害到本案中的任何在场人员。

由此看出,被告人曾辉只是起到了在场助威和壮大声势的作用,在本案中的作用明显底于赵卫国、龙俊和郝丽娟,完全符合从犯的特征和构成条件。

三、曾辉构成自首。

2006年6月5日,在侦查机关没有发现曾辉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曾辉主动向侦查机关交代了自己参与2006年5月20日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自首。

四、被告人曾辉的认罪态度很好。

在侦查阶段,被告人曾辉全面交代了自己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今天在庭审过程中,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极其相关证据均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且能深刻反省和检讨自己的危害性和错误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尽管被告人曾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聚众斗欧罪,但被告人曾辉在本次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而且被告人曾辉认罪态度很好。为此,请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被告人曾辉免除刑事处罚。

谢谢!

辩护人:倪明学律师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陈同海涉嫌强奸案一审
陈同海涉嫌强奸案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陈同海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陈同海的一审辩护人。围绕本案的焦点,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
#刑事辩护
人看过
陈同海涉嫌强奸案一审
程娟介绍卖淫案
程娟介绍卖淫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程娟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围绕量刑问题,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采纳。一、请合议庭量刑时,充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程娟介绍卖淫案
杨大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案
杨大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储存爆炸物、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二审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杨大德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围绕本案的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杨大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案
李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李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围绕本案公诉机关指控的三个罪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李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田波涉嫌盗窃案审查报告
田波涉嫌盗窃案审查报告尊敬的公诉人: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田波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结合本案有关的事实与法律,特郑重报告如下,恳请采纳。一、田波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田波涉嫌盗窃案审查报告
刘年贩卖、运输毒品案
刘年贩卖、运输毒品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接受刘年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的辩护人。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问题,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予以采纳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刘年贩卖、运输毒品案
倪明学律师
您可以咨询倪明学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