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钊律师
张皓律师
李红钊律师,在职研究生。有近三十年工作经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发表论文多篇,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与较为扎实的诉讼经验。刑法领域,在全国首次提出矿难事故责任人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要防止为加重处罚而任意拔高罪名,为此曾被《南方周末》采访并公开报道,该意...
张皓律师,自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证书,累计处理各类案件两千余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等都比较专长,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联系业务前请务必电话预约。提供全国一站式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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