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解答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弟弟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
2、你弟弟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实习期间,由工厂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厂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你弟弟可向工厂主张赔偿。而学校对你弟弟实习过程中所受伤害,在主观上无过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3、工伤认定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俗称伤残等级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对事故性质的认定,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提出,用人单位不提的,劳动者可在一年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需等伤情稳定后作出,一般为三个月,估计你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