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姻家庭律师文集

出于“存钱结婚”的考虑将个人收入交由对方管理,该款项是否属于彩礼?
恋爱同居并准备结婚事宜期间,男方将个人收入交由女方管理并多次向其转账,双方分手后,男方认为该款项具有彩礼性质,遂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裁判要旨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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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存钱结婚”的考虑将个人收入交由对方管理,该款项是否属于彩礼?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杨甲诉李乙、杨乙共有物分割纠纷案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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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未婚伴侣照料送终 能否继承同居房产
法院查明,2006年初,时年51岁的张老汉与前妻离婚,张某当时已经成年。离婚后,张老汉自2008年3月便与刘老太同居共同生活,但由于子女等原因未办理婚姻登记。2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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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伴侣照料送终 能否继承同居房产
男子中奖1000万偷偷给前妻买房,有啥后果?
假如你买彩票中了1000万会干啥?大家的答案可能是“原地退休”、环球旅游投资理财或是买房买车……但这泼天的富贵真的降临时这名男子的做法直接将他送上了法庭案情概述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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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中奖1000万偷偷给前妻买房,有啥后果?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与裁判规则
1.适用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一条、第二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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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与裁判规则
夫妻俩均同意离婚,法院:不准!
丈夫同意离婚患有抑郁症的女儿5月17日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第2项为对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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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均同意离婚,法院:不准!
恋爱时“5·20”当天送的首饰算彩礼吗?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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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5·20”当天送的首饰算彩礼吗?
离婚后卖掉赠予子女的房产怎么办?
2018年,代先生与妻子离婚时约定:“7岁的儿子由代先生抚养,登记在女方名下位于璧山区东林大道的一处房产归女方和儿子共同所有,待儿子年满18岁后,该房屋则归儿子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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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卖掉赠予子女的房产怎么办?
闪婚闪离,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赵某与李某于1月份相识,3月份双方即讨论彩礼数额问题。在双方对彩礼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后,4月份李某通过微信向赵某支付彩礼11余万元后,双方于5月20日到民政部门登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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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发生但遗产未实际分割的,离婚诉讼中对遗产份额不予处理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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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发生但遗产未实际分割的,离婚诉讼中对遗产份额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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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村里带孩子,根本没有经济收入,前妻我们离婚后也没有联系过,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考虑与前妻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协商是首选,尝试恢复联系并商讨探望安排;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您的探望权。
未成年驾驶电动车 逃逸会被怎样处理?没有照成危险
针对未成年驾驶电动车逃逸,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报警、接受交警调查、缴纳罚款、监护人加强教育。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如是否造成事故、是否有人员伤亡等,以及时解决问题并防止事态恶化。
在重庆万盛开发区只缴纳了工伤保险算缴纳了社保吗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统一缴纳。员工个人不能自行缴纳。一般在用人单位成立之后,就需要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我是1986年参加工作的国企职工,现已缴失业保险6年多,以前的能不能视为参保呢?
对于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查询历史社保政策、核对个人档案、补齐缺失材料。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优先考虑查询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若存在缺失,及时补齐。
请问工厂搬到外省去了50岁以上的女工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解除劳动关系按在该单位工作时间进行补偿,和工龄没有关系,具体的说就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别人买的快递填成了我的地址电话姓名,收到后,我给扔了
如果你把误寄给你的快递扔了,快递公司要求你赔偿时,首先你可以说明情况,即该快递并非你购买,而是误寄。你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电话记录、与快递员的沟通记录等。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42条,你并没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违约金为年租金的20%,还是剩余年的20%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比例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具体数额以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上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购买游戏账号被盗。报警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游戏账号被盗的话也会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判刑,如果游戏账号所涉及到的金额在一千元或者3000元的话是可以进行立案的,具体多少可以立案,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立案标准来进行确定。遭遇游戏账号被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报警之后游戏账号还有机会找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她盼》视频聊天软件。一个骗钱的聊天软件。如何投诉这类软件?
平台投诉。可以通过您被骗的软件平台上找客服进行投诉,如果解决不了可以通过网络消费投诉平台来进行调解。网络上还是小心观察为好,因为骗子太多,合理找方法为自己维权。
家庭突发事故是什么意思?
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包括:1、车祸导致家庭成员死亡;2、严重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殆尽;3、意外人身伤害导致当事人死亡或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的特征: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