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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明专利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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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享有专有权利和利益的发明创造,体现了对发明人创...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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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破产公司吗
公司破产也能起诉!即使公司破产,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仍...
#破产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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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解除后果
合伙合同解除后,合伙关系终止,需清算合伙财产。合伙人可在约定...
#合伙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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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在学校里面被教官打鼻骨折了,这要怎么办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追究教官的法律责任,对于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刘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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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把我的照片变成了丑照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发在了网上和群里,请问这算违法吗?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要求删除、道歉及索赔。应首先收集证据,联系发布者要求删除并道歉。如对方不配合,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淮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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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想让对方分走钱 该如何做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肥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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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户主不同意的,强行分犯法吗
你好:不算违法。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公安部有专门的的批复: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合肥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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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并小田户主不同意的,能分吗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肥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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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嘛
当事人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可以向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提交本人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依法获得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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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是否被恶意辱骂是违法的
恶意辱骂他人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如果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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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公司要求先签合同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这合法吗?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双方进行考察的一段期间,根据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按规定单独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无论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受同一个劳动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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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学生,因为作弊学校要求没收我的手机,中考之后才会给我,这种行为合法吗法吗?
学校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可能涉及学生财产权的侵犯,需要具体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学校应有合理依据和程序。若感到权益受损,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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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还钱了!为何法庭的执行记录不予撤销?
撤销法院执行记录的方式:法院的执行记录是无法撤销的,但可以申请撤销执行程序。法律规定,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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