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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钻石秀苑4号楼4号网点1-2层吉林臻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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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律师问答
如果没有公证放弃继承权是否还能争夺遗产
如果没有公证放弃继承权是还能争夺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没有在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则该放弃行为是无效的。
#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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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父母死后房子的继承人
父母死后房子的继承人的确定要看情况,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如果是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是按照协议来确定继承人,如果是两者都没有的,则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确定继承人。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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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有哪些可能的原因
遗嘱无效的原因包括立遗嘱的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无效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公民的合法收入可以写在遗嘱内容里。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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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会对遗产继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方式的种类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以及转继承。在司法实践当中,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而言不需要办理公证。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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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公证遗嘱撤销的条件有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等。公证遗嘱的内容包括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嘱制作的日期等内容。
#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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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案子是十四五年了,他们裁决都撤了,现在他们没给我钱,你看怎么办?
你好,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联系。
吉林赠与合同纠纷怎么找证据,规定如何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吉林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进行找证据,规定如何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想问下监护人有权利在不通过其他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变买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原则上没有权利卖被监护人的房子
弟弟去世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
人去世后银行卡里的钱如果你知道密码,可以去ATM机上就能支取或者转账。如果不知道密码可能会比较麻烦点,拿着本人身份证,去世的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还有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是法院判决书都可以支取。
我爷爷是抗日退伍回来的 今年99岁去世 去世后在吉林市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个月?
法律分析: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目前的最新标准是: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 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务局: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扶养但是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改嫁后,继父的财产孩子有权继承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能继承财产。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人去世没领丧葬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病人去逝了,查看病例却少了50多页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父母出事了陪尝金父母的兄弟姐妹能分到吗
兄弟有继承权,亲兄弟姐妹是指由父母所生育的彼此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吉林省有农村老人丧葬补偿金吗?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补助费,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和生前身份无关,也和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代位继承能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能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有个继承人找不到旧村改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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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去世,是否有义务处理对方的后事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处理对方的后事
女方带一个男孩到继父家里小孩有没有权利继成继父的财产?
女方带一个男孩到继父家里小孩有没有权利继成继父的财产
老人住院,子女不照顾,拿走老人全部养老金,闹事要求老人立遗嘱
老人住院,子女不照顾,拿走老人全部养老金,闹事要求老人立遗嘱
继承权放弃后遗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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