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律师案例

【肋骨骨折伤残等级提升一级】卢某交通事故索赔胜诉
【审理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凯【案情介绍】2014年4月28日,方某驾驶小轿车沿玉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雨花南路路口向东右
唐凯律师
人看过
【肋骨骨折伤残等级提升一级】卢某交通事故索赔胜诉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成某交通伤残索赔纠纷案取得交通赔偿金
2013年4月12日17时,柳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宁海路机动车道越过道路中心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鼓楼新村路口,遇到成某骑车过马路,两车相撞。该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成某交通伤残索赔纠纷案取得交通赔偿金
【交通事故索赔】为成某代理交通事故索赔,取得医药费、误工费和诉讼费结果
案情介绍:2012年3月份,被告李某驾驶苏ALHxxx号别克轿车,行驶至秦淮区长乐路附近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撞上过街行走的行人原告成某,将其撞倒,致使其鼻骨粉碎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索赔】为成某代理交通事故索赔,取得医药费、误工费和诉讼费结果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金某家属代理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案获得大额交通事故赔偿金
2014年2月26日7时,倪某驾驶浙F1****号重型普通货车沿长深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至1963公里+300米处时,因疲劳驾驶,遇情况后向左急驾方向避让至左侧车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索赔胜诉】为金某家属代理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案获得大额交通事故赔偿金
【交通事故】曾某与沈某、黄某、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2013年11月6日,沈某驾驶浙AT****宝马7系轿车沿着钱江三桥由东向西行驶,在向左变道时由于观察疏忽,左后侧与李某某驾驶的曾某的浙C0****宝马5系轿车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曾某与沈某、黄某、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俞某与陈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案情分析:审判结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应当赔偿。经过庭审的辩论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方共计赔付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俞某与陈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丁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2013年20日,丁某某驾驶苏FDG***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如东57KM+200M交叉路口时,由于观察疏忽,遇情况措施不当,撞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在左转弯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丁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梁某某、王某某与许某、肖某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案情介绍:2013年1月22日,被告一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板霞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板霞线4.20KM处,逆向行驶,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撞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原告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梁某某、王某某与许某、肖某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11年1月16日,被告王某驾驶苏A937xx号红旗轿车,行驶至下关区新民路附近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撞上路边行走的行人原告吴某某,致使其左膝骨折受伤。该事故经
唐凯律师
人看过
【交通事故】吴某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车辆出借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2012年1月,李某借用南京王某的轿车回山东老家过年。李某回家途中在某国道路段,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巴车相撞发生车祸,李某和妻女当场死亡,王某的轿车报
范歆竹律师
人看过
车辆出借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1/2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我是路边商铺,安装了护栏严重影响生意,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这个是最简洁最省力的方法。2、如果说双方协商不成或者说不愿意协商的,他是可以聘请律师发律师函的,警告对方,律师会在律师函里面将相应的法律规定告知对方。对方在接到专人士的函件之后也比较重视,因此这种解决方式也是比较妥当的。3、可以仲裁或者起诉。如果合同有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劳务公司注册地南京,申理法院山东,能不能在南京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这里的管辖法院指的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请问耕地被一个厂子拉了围墙,改怎么办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拍卖公司跑路了怎么办,也报警了
你好,等待公安调查处理
叶清风律师 叶清风律师
人看过
帮信罪主犯没抓到会开庭么
会开庭。即使帮信罪主犯未被抓到,法院仍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开庭审判。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案件拖延,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
在产品上印上动画人物是否侵权?
法律分析: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仅仅只是印在自己穿的服装上可以不视为侵权;如果将动漫人物印在衣服上销售,需要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可能会构成著作权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我收到的物品不是事先约定的物品,我能报警吗?
可以报警协商,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强制的权利,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维权,并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实际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七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私营企业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加班工资不是三倍
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果企业不放假,他必须要付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的3倍,如果企业不支付,你可以跟他协商,最起码要补休,最好要按照国家法律办事,如果你觉得忍不下这口气,可以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农村河流可以承包给个人吗?
法律分析:自然河流不可以承包给私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隶属国家所有。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限定隶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