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合同纠纷律师文集

无效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无效合同的类型有:2.重大误解型:一方当事人因认识上的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型: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不成立与无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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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哪些合同具备乘人之危的特征
合同具备乘人之危的条件: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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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具备乘人之危的特征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
导读: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包括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
高全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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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
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导读:仓储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依据,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具体有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类可以分为一般仓储合同与指令性仓储合同,按照标的物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工业仓储
高全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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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不安抗辩权应负的义务是什么意思
导读: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为保障不安抗辩权的合理行使,法律规定了权利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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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应负的义务是什么意思
法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导读:法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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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店铺可以转让合同吗
导读:店铺可以转让合同的,但存在法定不允许转让的情形时除外,如当事人约定合同不能转让等。店铺转让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公证。一、店铺可以转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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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可以转让合同吗
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买卖合同纠纷的有效期为3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
宋涧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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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单方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的方式是需要通知对方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出现法定事由可以解除合同的,该合同效力是会终止。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不一样的,两者权利不同、效力不同等。二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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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一般是1年,从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进行计算,如果是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二、合同解除权的定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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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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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买拆迁安置房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行政诉讼的时效性规定如何
拆迁安置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拆迁安置的行政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时效是六个月,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安置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03年我买了妈妈的拆迁安置房给妈妈住,发票契税产证是我名字,强制执行变更妈妈名字?
法律分析:可以移交法院处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签订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回迁安置房的选房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安置房选房流程如下:1、对购房者的身份进行核实;2、被拆迁户将按照签订拆迁合同时间的先后顺序,先抽取选房顺序号;3、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选房时根据面积相近原则和合同约定来确定;4、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公示选房过程;5、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并领取安置房钥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请问,辱骂别人能构成罪吗
在微信群内对他人的辱骂,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轻微情况,可以通过私下沟通解决;对于情节较重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损失;而对于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自己交了半年的社保,能退钱吗?
社保原则上是不可以退钱的。但是有几个特殊的情况可以退:1、重复缴纳社保的。由于工作的变动,在不同的地方都缴纳了社保,这时候是可以将重复缴纳的个人部分提取出来;2、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纳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个人又不愿意补足15年社保缴费的,可以提取出个人账户的余额;3、出国加入其它国籍的;4、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取保候审后能自动解除吗
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形包括法院判决生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及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具体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判决结果、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等。建议您在此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关于房屋产权共享的协议效力问题
房屋产权共享协议可以签订且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包括双方信息、房产描述、归属具体约定等要素。若获得律师协助,可确保协议更加全面且符合法规。协议的存在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了解决依据。
想在淘宝上卖多年来的高考、这些真题有作权吗?卖这些问题是侵权吗?那些出版社出售那些真题的分析指导书是侵权的吗?
著作权作为国家所保障的特别权利,同时又以保护公益作为其主要的立法目的,它的行使不是绝对和没有限制的,只有合乎于一定的要件,才能构成侵权行为,负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