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官司要去户口所在地打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1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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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的社会中结婚离婚都很普遍,有人步入爱情的婚姻,有人因为婚姻而产生纠纷。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官司也越来越多。俩人矛盾的纠纷都会闹到离婚收场,大大小小的矛盾的产生是导致大部分人离婚的根源。那么离婚官司要去户口所在地打吗?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来为读者们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官司要去户口所在地打吗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官司要去户口所在地打吗”的相关法律。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协议离婚就好。如果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话,那一方是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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