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国的物权体系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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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我国的法律体系毋庸置疑是越来越完善了。那么,我国的物权体系具体是什么样的呢?以及物权的概念是什么?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国的物权体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的物权体系是什么

一、我国的物权体系是什么

物权可分为自物权、他物权与占有(事实状态)。

1、自物权。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因此自物权就是所有权。

2、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他物权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常见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者其保证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当一定条件具备时,债权人支配和取得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对象的他物权。常见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二、物权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三、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我国的物权体系是什么的法律知识。通过认真了解我国的物权体系,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有利于我们日后处理关于物权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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