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9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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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外租赁房屋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就合同违约金的部分如果出现了争议,当事人首先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调整处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是可以要求减少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独立于合同

  可以独立,不是一定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其中违约责任并非必须有的内容,所以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

  三、房屋违约金可以抵房租吗

  (一)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二)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四)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五)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当出现合同违约金设定过高的情况,合同当事人可以先协商沟通看是否能降低违约金,无法达成协商的,就可以到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金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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