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办理过户的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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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办理过户要的材料是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权证书、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等。房产过户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

房屋办理过户的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办理过户的要什么材料

  房屋办理过户的要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可否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本人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无法前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三、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进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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