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卖方有怎样的违约责任
二手房卖方有以下违约责任: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法律快车提醒,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
二、合同违约需要哪方面证据
首先,无论是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还是和其他经济组织订立合同,都要先提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果一开始合同的当事人就没法确定,法院也就不会受理案件。
其次,想要起诉对方违约,那肯定是得有合同存在,因此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及从属担保的证据。
再者,对方违约,那证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为也就需要提供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最后,打官司就是打的就是证据,为了能让赢得官司,应该尽可能提供更充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如果案情复杂,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三、合同的违约责任追诉时效是多久
合同的违约责任追诉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